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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医保局的4部改革“重头戏”

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洞察医改 Author 白雪

医保对话论坛(第15期)

主题:新时期如何创新医保经办管理

时间:2019年1月12日

地点:北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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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来源:洞察医改


时间跳转至2018年5月31日,北京市西城区南营房中街,国务院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机构——国家医疗保障局(下称国家医保局)揭牌。同日,该局领导班子亮相:胡静林任局长,施子海、陈金甫、李滔任副局长。

至今成立仅7个月的国家医保局,2018年的改革步伐紧迫而稳健,并激起业内阵阵涟漪。


动作一:助推抗癌药降价

2018年7月5日,电影《我不是药神》上映。


一位不速之客的意外到访,扭转神油店老板程勇的人生,也激起剧外公众对抗癌药的热议。与剧中一场救赎同时展开的是剧外一场谈判。谈判组织方是国家医保局,内容围绕降低更多抗癌药品的价格,并尽快进入医保目录。


实际上,国家向来重视“抗癌药降价”这一民生话题。2018年4月12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施零关税。“进口抗癌药仅降到‘零关税’还不够,必须采取综合措施,从多环节、多渠道层层压减进口抗癌药品价格。”李克强强调。两个多月后的国务院常务会议,他再次督促推动抗癌药加快降价。


挂牌不到1个月的国家医保局接到任务,迅速展开方案设计。


就在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到国家医保局调研的第2天,也就是2018年7月11日,国家医保局委托相关学协会召开部分企业沟通会,其医疗组负责同志在会上介绍了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相关工作,并提出聚焦肿瘤治疗、体现药品创新价值、平衡医保企业患者多方利益等要求。


2018年8月3日,国家医保局公布谈判准备工作进展:已组织专家通过评审、遴选投票等程序,确定了拟谈判药品范围,下一步将启动谈判材料准备、专家评估和具体谈判工作,预计9月底前完成。


结果如预期。2018年10月10日,国家医保局印发《关于将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》。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,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,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的市场价格,将明显减轻我国肿瘤患者的费用负担。

国家层面带头行动,各地紧随其后。截至目前,已有福建、浙江、四川等28地政府发文,陆续执行国家谈判结果。相比2015-2017年的抗癌药降价落地,着实提速不少。


动作二:探索带量采购

2018年7月31日-8月1日,胡静林赴上海调研,实地考察上海市医保中心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、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等单位,了解药品招标采购、医保信息化建设和基金监管等情况。他强调,当前要精心组织好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,通过带量采购推动药品价格下降……


从国家医保局的“三定”方案中可以看出,其职责包括“拟订药品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、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,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”,以及“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”。国家医保局接手药品招标采购,一方面体现了“谁付费、谁操盘”;另一方面也是在现实医保资金池的水平下,兼顾不同用药水平和产业情况,采取药品中标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紧密捆绑的方式,分层次合理补偿,实现相关利益最大化。


2018年12月7日,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公示“4+7”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。同日,国务院召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启动部署会,确认拟中选结果,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,标志着带量采购工作进入实施阶段。


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鸿鹏,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时介绍,带量采购有三大优势:有确定的商品数量要求,买卖双方可以针对交易细节开展谈判;可减少药品购销过程中的灰色空间;三是有助于推动药品采购流程的完善。


就患者而言,带量采购的好处是药价或因此得到降低;于企业而言,中标则可迅速获得承诺的市场份额,但代价是价格必须有所让步。因此,维系价格和市场的平衡,成为带量采购中最为关键的博弈。


国家层面积极推进带量采购的同时,也撬动地方开启变革。


2018年12月14日,陕西省医保局正式接过药品耗材采购大权,成为继国家医保局组建后省级医保局履行药品耗材采购职能的首例。


此后短短5天内,山东省医保局发布“三定”方案,主要职责中明确规定,组织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、医用耗材、医疗服务项目、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,建立动态调整机制,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。12月19日,黑龙江省发改委官网显示,该省发改委和医保局正式对接耗材采购平台建设工作。


由此看见,随着各省级医保局逐步实现“三保合一”,新的主管部门未来在药品、耗材招标采购等方面起到决定性作用。


动作三:打击骗保不手软

病人是演的、诊断是假的、病房是空的……2018年11月14日,央视《焦点访谈》曝光沈阳市两家定点医疗机构骗保事件,引发社会强烈反响。这些医疗机构的闹剧背后,是国家医保资金流失的严峻现实。


事件被爆出后仅1天,胡静林赶赴现场,表达对骗保行为“重拳出击、决不手软”的坚决态度,并强调各地都要以此为鉴,结合深入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。随后,沈阳市医保部门进驻两家骗保医院调查。一周后事件结案,刑事拘留37人,冻结款项1992万元。


事实上,国家医保局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,早在2018年9月就已打响。

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,国家每年投入大量财政资金给予支持,仅2017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预算就超1.4万亿元。国家医保局的职责之一是实施医保基金监督管理。胡静林表示,专项行动之后,下一步要着力建立基金监管的长效机制,包括医保基金的监管法律法规,把医保领域的诈骗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等。


动作四:异地结算有突破

“往返奔波累、报销周期长”,曾是众多患者异地就医的痛点。


针对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调研,国家医保局把首站选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。2018年7月17日,国家医保局监管组副主任黄华波,跟随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巡视员刘忠一行前往北京大学人民医院,现场观看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手续,并听取关于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工作报告。


1个多月后,国家医保局召开党组会议,针对国务院第二十四督察组发现的贵州新农合省内异地就医跑6趟不报销问题进行了督促处理。


截至2018年12月31日,国家医保局先后6次晒出医保异地结算“成绩单”。国家平台累计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,从2018年6月的59.9万人次上升至11月的135.7万人次,为2017年全年的5.53倍。


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稳步推进,解决了数百万离开参保地人员的住院就医报销难题。当然,异地医保结算工作还需进一步推进,例如,需求更为广泛和频繁的门诊就医费用,在全国大部分地区仍无法异地结算。


跨省门诊结算,目前开通的区域集中在长三角地区和津冀地区。截至2018年12月,只有江西、山西、福建、河北、江苏、四川、内蒙古、新疆、黑龙江9个省级行政区实现省内异地门诊费用结算。


临近岁尾,国家医保局针对医疗控费又出新招。2018年12月20日,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称,为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(DRGs)付费国家试点,探索建立DRGs付费体系,决定组织开展DRGs国家试点申报工作。


DRGs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。多位专家指出,DRGs比单病种付费的组合方式更加科学合理,且DRGs是国际通行做法。或许可以看出,2019年,国家医保局将增强对医疗机构的控费力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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